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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国际货物销售争议法律费用如何获赔?

2016-09-10 14:51:22 上海鑫佩展览有限公司

       在国际货物销售争议中,由于合同标的大、当事方来自不同法域、争议解决周期长等原因,有些案件法律费用高达数百万美元,甚至超过诉讼请求本身。因此,法律费用赔偿问题在国际货物销售实践中非常重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4条是关于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该条款并没有指出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仅提出“损失必须因违反合同而遭受”和“损失具有可预见性”两点要求。换言之,第74条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费用可作为损害予以赔偿,但是也没有禁止依据第74条请求赔偿法律费用。

        性质意义:是否程序费用

        实践中,法院或仲裁庭通常根据各国程序法或仲裁规则分担法律费用。在一些法院和评论者看来,法律费用的分担是一个程序问题,不属于实体法损害赔偿规定的范围。在国际货物销售争议诉讼中,除非当事人对争议适用的程序法另有约定,法院一般适用法院地的程序法分担法律费用。因程序法规定的不同,各国对法律费用分担的做法实际上并不统一。仲裁方面,法律费用分配的裁量权属于仲裁庭,而且必须是“与仲裁程序相关”的法律费用。在分担费用时,仲裁庭往往会考虑诉讼的结果,经常适用的是违约成本分担原则,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费用。

        由于各国程序法对法律费用的赔偿没有统一规定,很容易导致国际货物销售争议中赔偿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实践中,支持法律费用损害赔偿的CISG案例十分有限。一项综述曾对来自45个司法法域的2500个案子进行回顾,当中仅有0.4%的案子适用CISG对法律费用进行赔偿。

        2006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理事会在斯德哥尔摩一致通过第6号意见《对公约第74条损害赔偿的计算》,该意见并不对CISG各成员国产生约束力,但对推动并协助公约的国际统一化解释起着重要作用。该意见第5.2节指出,法律费用是否应当看作第74条的损害赔偿,这个问题不能通过实体或诉讼的区别来解决。

        因此,法律费用是否可以作为损失得到赔偿,应当看是否符合第74条规定的“因违反合同而遭受(因果关系)”和“可预见性”。倘若满足前述两项标准,则应该认为在赔偿范围内。

        如何赔偿:应依情形而定

        考虑到国际货物销售争议中法律费用赔偿问题的重要性,若武断地将法律费用的赔偿交由当地程序法或仲裁程序规则解决,因各国和各仲裁机构法律费用分担作法的不统一,极有可能减损国际货物销售争议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区别讨论国际货物销售争议中法律费用的赔偿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仲裁庭支持因违反约定管辖权条款而发生在前一诉讼程序中的法律费用的赔偿。一个经由瑞士最高法院确认的ICC裁决典型地反映了这一作法。ICC仲裁庭认为,请求违反仲裁条款的损害赔偿构成英国法中的合同之诉,因此,应当适用不同于ICC仲裁规则第31条第1款的规则来分配前一程序中的费用。仲裁庭进一步认为,任何在法院诉讼中发生的费用都是由英国生产商导致的,这当属构成损失,法院有权就违反仲裁条款导致的损失予以救济。除此之外,英国高等法院、新加坡等司法法域将因违反仲裁条款而产生的法律费用看作损失,并按照完全赔偿原则予以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案例适用的实体法并非CISG,但均采用完全赔偿原则——认为因违反约定管辖权条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应认定为损失。为了让受损方恢复到违约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必须对所有已发生费用予以补偿。同样,完全赔偿原则也是CISG中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前述案例对CISG的案例仍有相当的借鉴意义。